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文物局获悉,陕西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正式公布,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5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6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0703件(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和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文物局及时组织开展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和排查工作。结合国家文物局关于革命文物名录工作有关要求和标准,在各市革命文物排查工作基础上,参照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最终形成陕西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据了解,这次遴选范围原则上以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已确认的数据为主,遴选时间涵盖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时期。陕西省文物局先后邀请宣传、党史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讨论名录公布标准,对名录中不可移动文物逐条逐项进行筛选,及时向各市反馈情况,从保护级别、类型和保存现状等方面,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在历史、等级、地域等方面进行完善后认定公布。(驻陕西记者秦毅)